产品技术资料 | |||||||||
产品名称 | 檀香香精 厂家直销 | 品牌 | 南箭 | 牌号 | - | ||||
CAS号 | - | INCI | 檀香香精 | ||||||
特性&功效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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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化性质&指标 | |||||||||
有效物含量 | 99% | ||||||||
产品描述 | |||||||||
产品名称:檀香香精 【用量、贮存、规格及使用方法】 用 量:在国标GB规定使用原则下,按生产所需添加于各类产品中。 使用方法:按生产工艺要求,把香精加入产品中。 贮存方法:常温避光,放置阴凉通风干燥处,开封后请密封及尽快使用 保质期:36个月 包装:5KG,10KG,25KG塑桶 【危害信息】 依据指令QB / T1507-92(中国)及其补充法规,本品未被划分为危险品级别。 依据联邦OSHA危害通识标准29 CFR 1910.1200的规定,本品未被划分为危险品级别。 本MSDS包含有关本品的安全操作和正当使用的有用信息。公司员工和其他使用人员应持有并使用本MSDS。 健康危害:经皮吸收,可能引起皮肤过敏。 【急救措施】 眼睛接触: 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,至少冲洗20分钟。用手翻开眼睑,确保眼睛得到充分的冲洗。如刺激症状持续或过度暴露症状明显,应立即就医。 皮肤接触: 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皮肤,至少冲洗20分钟,同时移除受污染鞋子和衣物。如刺激症状恶化、持续或过度暴露症状明显,应立即就医。 吸入: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如不能呼吸,由专业人员做人工呼吸或给输氧气。注意保暖。并立即就医。 摄食: 如误食,应立即就医或送到毒物控制中心。不要用嘴喂食任何东西给意识不清的患者。非得医护人员指导,不可催吐。立即就医。 【消防措施】 灭火方法: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。灭火剂:抗溶性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用水灭火无效。 防护装置: 如发生火灾,应佩戴全套防护装置含NIOSH(认可的或相当的)自给式呼吸器。 【泄露应急处理】 个体防护措施: 应佩戴本MSDS【接触控制与个人防护措施】部分所列的适当个体防护装置。 泄露清理措施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穿消防防护服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防止进入下水道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。小量泄漏: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。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,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;用泡沫覆盖,降低蒸气灾害。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,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废弃物处置方法:用焚烧法。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经过碱溶液洗涤处理。处理都必须根据国家法规,不会污染河流。 【操作处理】 操作处置: 本品仅供有能力操作和使用潜在危险品的专业人员操作,或在此专业人员的密切监督下使用。专业人员应熟知有关本品的火灾、健康和化学危害信息。操作场所应设有通风橱或其他通风设施。使用人员应明白很多化学物的毒理学和生理学信息尚未完全测定,化学品反应可产生新型危险品。应注意防止任何化学品接触皮肤或眼睛,并避免其污染衣服。 【接触控制与个人防护措施】 工程控制: 采用适当的工程控制,如工艺防护、局部排气通风、或其他工程防护,以便把空运水平控制在推荐暴露极限之下。如这些系统效果不佳,可佩戴适当满足OSHA要求和其他公认标准的有效个体防护设备。咨询本地操作程序后,可进行个体防护设备的选择、培训、检验和维护等。 皮肤防护措施: 佩戴适当防护衣物,防止物料接触皮肤。 手防护措施: 佩戴适当防护手套。向手套制造商咨询手套渗透性信息。 眼睛/面部防护措施: 佩戴认可的安全眼镜或护目镜 其他防护措施:远离儿童、保持通风、设有配套的洗手设备和安全淋浴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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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&使用方法 | |||||||||
具体应用 | 建议用量 | 使用方法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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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装及存储 | |||||||||
包装 | 25kg | 有效期 | - | 存储条件 | - | ||||
注意事项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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